什麼是BUD FUND專項基金?
申請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格
- 所有非上市香港企業(行業不拘)
-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並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在香港登記
- 即使已在中國有業務運作,亦可申請
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金額
政府支出 1:1 企業支出
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共同累積資助上限是港幣700萬,最多可以資助70個項目,而金額是1:1對等原則(配對基金),即是當申請企業支出50萬,政府亦會資助50萬;如申請企業支出100萬,政府便出100萬。
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助範圍
發展品牌
品牌發展計劃制訂 品牌定位及形象設計 新市場調研 品牌推廣
升級轉型
新產品設計及開發 新型技術引進 管理系統升級 生產線自動化
拓展營銷
內地市場研究 內地策略與計劃制訂 內地銷售渠道增加 產品/服務推廣
在內地,可以在社交平台、熱門程式、傳統媒體如:電視廣告、微博、優酷等等發佈廣告,亦可以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;在內地需要注重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,因此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
BUD自貿協定計劃簡介
BUD自貿協定計劃
BUD基金在2018年8月起升級,伸展至東南亞聯盟(東盟)十國,資助香港企業發展品牌、為業務升級轉型及拓展東盟市場,從而提升它們在當地市場的整體競爭力
在2020年1月20日起,東盟計劃擴展至所有自貿地區,並改稱為「自貿協定計劃」(BUD Fund FTA Programme)。
BUD自貿協定計劃適用地域
東盟十國(即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和越南)、澳洲、智利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(即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格魯吉亞、澳門、新西蘭、日本、韓國、奧地利、比利時-盧森堡經濟聯盟、 加拿大、丹麥、芬蘭、法國、德國、 意大利、墨西哥、荷蘭、瑞典和英國共36個經濟體。
申請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格
- 所有非上市香港企業(行業不拘)
-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並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在香港登記
- 即使已在中國有業務運作,亦可申請
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金額
政府支出 1:1 企業支出
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共同累積資助上限是港幣700萬,最多可以資助70個項目,而金額是1:1對等原則(配對基金),即是當申請企業支出50萬,政府亦會資助50萬;如申請企業支出100萬,政府便出100萬。
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助範圍
例如在社交平台、熱門程式、傳統媒體如:電視廣告、Facebook、Youtube等等發佈廣告,亦可以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;在當地需要注重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,因此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!
發展品牌
品牌發展計劃制訂 品牌定位及形象設計 新市場調研 品牌推廣
升級轉型
新產品設計及開發 新型技術引進 管理系統升級 生產線自動化
拓展營銷
內地市場研究 內地策略與計劃制訂 內地銷售渠道增加 產品/服務推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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